找到了问题疫苗关键词 7 条 ,查看更多问题疫苗内容,如果对问题疫苗还有问题, 可以向专家提问
  • 北京大学免疫学博士:不要滥用疫苗

    山西疫苗事件已经持续多日,卫生部和山西省委都先后介入,网民也十分关注这件事。然而,我们在关注山西的同时,是否也会安静下来思考一下,自己的处境呢?你所在的地区,是否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疫苗接种问题呢? 而且,我从免疫学的角度,给大家讲过,其实疫苗并非绝对安全的,其可以引发不良反应,而且很多时候,这种不良反应及其发生机制,还是人类目前无法解释的。因此,我说过,从科学的角度,目前已经无法对山西的疫苗是否有不适当的使用,无法进行认定了。应该说,山西省卫生厅只要不自己承认,从科学的角度,几乎无法认定其不当操作与不良反应有关了。因此,现在是一笔糊涂账,所以,我支持给受害者及其家庭进行补偿。但追究责任人,则只能从是否有权钱交易,以及经济问题进行追究了,因为有关不良反应的科学证据已经湮灭了。再纠缠这个问题就是不尊重科学了。 有的网友称,我认为山西受害者的监护人有责任,这就是冷血。但我其实很痛恨现在社会上不尊重科学的现象和管理制度。很多时候,我们的科普是在欺骗,而不是正确地引导公众获得正确的知识。但反过来讲,公众在接受这些信息时,是否也有责任进行分辨呢?例如,在一些宣传材料上称,献血有益健康,我认为这是不科学的,应该因人而异,至少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是有益健康,而是对健康有影响的,所以,我不主张每个人都频繁献血。不过,献血毕竟是为了挽救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是在做有利于社会和人民的事情,我们毕竟不能仅考虑自己,所以我也献过血,而且以后也会再献,但这不是为了有利于自己的健康。对于疫苗的风险,我更是一再强调,应该警惕,因为即使在最好的疫苗,最好的储存条件和使用的情况下,仍难免有不良反应的出现,我们没有找到其发生的规律。不当的储存和使用,只是其中的影响条件之一,是否是主要条件还不清楚。有人说,高温暴露是导致这次山西疫苗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我可以告诉您,疫苗最初使用的年代,人们还没有电冰箱,夏季使用也是无法保证低温的。同时,所谓的高温暴露,也不过40度左右,只是加速疫苗蛋白的降解或者使减毒活疫苗灭活,主要是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而已,这是目前最为主流接受的免疫学解释。 因此,要想避免类似的疫苗相关损伤,就应该避免滥用疫苗,只在必要的时候使用必要的疫苗,这是唯一正确的选择。有人说,不能强求普通人都有很好的免疫学知识,我赞成,但是每个人应该有必要的基本的免疫学知识,至少应该能正确的理解和选择使用疫苗。这其实一点也不难。我现在就一直在非医学专业的普通大学生中进行《健康免疫学》的教育,告诉他们如何选择疫苗,以及如何识别和正确对待疫苗相关的不良反应。其实,在我们的高中课本中,有关免疫学的知识已经很深入,有单克隆抗体等知识,但是对于如何利用免疫学知识却没有涉及,因此,我建议有必要在高中加强《健康免疫学》的教育。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最重要的是健康,疫苗应该是人类健康的守护者,正确和恰当的使用疫苗,就是对生命和健康的尊重。人们需要尊重别人的健康与生命,更要尊重自己的健康与生命,不恰当的滥用疫苗,其实就是在拿自己的健康和生命开玩笑。因为您怎么能保证您用的疫苗没有不恰当的使用,没有权钱交易(尽管这与不良反应没有太大的关系),没有质量和保存的问题呢?而且,如果真的没有这些问题,您出现了不良反应,则更为可怕和可悲,因为那时您根本无法获得赔偿了(疫苗真的没问题了)。而问题只能在您,谁让您滥用疫苗了呢?、 所以,山西疫苗事件是个悲剧,是无知造成的悲剧,也是我们健康科普的悲剧。如果,我们再继续不尊重免疫学知识和规律,这样的悲剧就不会结束。我希望山西疫苗事件的受害者能得到赔偿和健康支持服务,能够早日康复,也希望钱权交易能被查处,同时,也希望CDC能以此为鉴,保证好今后的疫苗供应和正确使用,更希望全社会的人都能学习和了解最基本的免疫学知识,尊重免疫学规律,不再滥用疫苗。这才是山西疫苗事件最好的结局。 北京大学免疫学系 王月丹 博士
    关键词: 问题疫苗
  • 谁管得住问题疫苗

    被纵容的问题疫苗 继山西疫苗案之后,问题狂犬病疫苗再度引起公众强烈关注。根据国家药监局去年12月份的公告,江苏延申、河北福尔两家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生产的7个批次21万人份狂犬疫苗,产品质量不合格。 这是继去年大连金港生产狂犬疫苗中违法添加核酸物质事件之后,中国疫苗生产领域曝出的又一丑闻,且此次危害之大、影响之广远超前者。21万人份疫苗已经投向市场,绝大部分已被使用。而根据相关资料,狂犬疫苗一般应在人被狗咬后24小时内注射,过期则防病效果大大减弱,时间越久效果越差。这意味着注射上述问题疫苗的患者,如果真的感染了狂犬病毒,那将面临严重的后果——狂犬病至今仍是不治之症,一般在发病6天内死亡。 然而,事件的真相至今仍不清晰。在大连金港问题疫苗案中,所存在的问题是企业违法添加核酸,以通过药监部门的检测。不过,对于所添加物质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影响疫苗质量,在业内多有争议。至于延申公司和福尔公司的疫苗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国家药监局至今语焉不详。根据国家药监局的通知,延申公司与福尔公司的问题性质有所不同,前者已经涉及违法犯罪,企业多名人员涉案被抓。而福尔公司则仅是违规,未发现存在违法问题。 有业内人士认为,市场上的狂犬病疫苗存在各种质量问题,既有控制不力原因,也有故意造假行为。如果相关细节不公布,那么人们无法知道疫苗究竟出了什么问题,这是对社会公众特别是20万问题疫苗接种者的不负责任。 疫苗在我国实行批签发制度,药监部门在疫苗生产企业派有驻厂监督员,任何一批疫苗生产出来后,必须经过驻厂监督员抽检到国家药监局相关部门检测方能上市。据业内人士介绍,江苏延申和河北福尔的这批问题疫苗,同样应该经过了批签发抽检,然而国家药监局再度抽检时却发现了问题,前次的抽检就相当可疑。 据悉,两家涉案企业的查处均由地方药监部门主抓。有业内人士对此提出疑问:疫苗的注册、GMP认证、和生产后的质量检验、批签发都由国家局负责,为何在出了问题后却交给地方局负责调查? 事实上,去年12月即已曝出的上述问题疫苗案,近来之所以引起媒体关注,是因为有消息称,涉及企业在叫停数月后,于近日即将复工。 种种迹象显示,如果不是媒体进一步的曝光,这起影响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将有可能不了了之。 问题疫苗怎样出笼 今年两会期间,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在政协会议上公开承认,部分国产疫苗质量不达标,从而引起国人对疫苗质量的关注。事实上,疫苗质量问题此前早有暴露。 2007年,北京市大兴县曾发生一起因假狂犬疫苗造成的恶性事件:8月9日,大兴区一村民李书齐被狗咬伤。为了防止感染狂犬病,李花了200元先后 5次到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村医务室注射了狂犬疫苗。10月26日,李突然感觉身体不适。经北京佑安医院诊断患上狂犬病,两天后死亡。后经警方调查,村医务室所用疫苗系从非正常渠道购买的假狂犬病疫苗。疫苗经销商被判刑10年。不过,对于该经销商上家是谁,假疫苗由谁生产,如何出笼,销售了多少,却一直未见报道。 在一位业内人士看来,李书齐死亡案充分表明,我国狂犬病疫苗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接种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据其透露,在疫苗生产过程存在一种“套号” 现象,即厂家为了节省成本,通过做手脚,在一个批签号下生产若干批疫苗,实为问题疫苗。但由于经销商无法识别,遂流入市场,一旦出现问题,厂家则坚决否认生产过该批次疫苗,该问题疫苗的出笼也随即成谜。此外,在这位业内人士看来,即便李书齐注射的是真的狂犬疫苗,他可能也难逃一死,这是因为对于被狗咬伤较重的患者,如果真的感染了狂犬病毒,除了打狂犬疫苗外,还必须注射免疫球蛋白才能起到作用。但是,由于免疫球蛋白费用较高,很多低收入者打不起,因此只打狂犬疫苗以求心安,但事实上无法起到作用。 2008年,卫生部、农业部曾经联合发文,透露从2004年至2006年,全国共报告狂犬病死亡人数8403人,高居各种法定传染病报告病死亡人数之首。值得一提的是,有报告显示1996年国内狂犬病发病总数仅为159例。十年增长二十倍,而在这期间,作为收费疫苗的狂犬病疫苗销售却一直增加。没有人知道,狂犬病死亡患者中究竟有多少像李书齐那样接种过狂犬病疫苗。 相互推诿的监管责任 疫苗作为一种特殊药品,名义上实行最严格的监管。但是,无论是法律上还是现实中,事实情况却均非如此。南方周末记者查询2001年新修订的药品法发现。该法虽将疫苗定性为药品,但整部法律中没有一条提及疫苗。只有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国家对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疫苗,南方周末记者注)的流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5年6月,国家院颁布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方使得疫苗监督有法可依。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由卫生部门主持制定的这部条例,在疫苗质量监管上力度明显不够。 事实上,如果说疫苗在生产环节的监督存在漏洞的话,那么在流通环节的问题可能更大。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主管部门负责预防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然而,“预防接种”与“质量流通”之间究竟如何划分却存有疑问,一位药监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称,通常所说的“流通”主体是指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疫苗进入疾控系统之后,实际上就到了政府手中,进入“预防接种”环节,药监部门不宜介入。 这种说法被卫生系统人士指为药监部门“推托责任”,因为疫苗即使是到了疾控部门,只要尚未接种,都属于“流通”环节。 不管谁对谁错,事实情况是,药监部门很少介入已进入疾控系统后的疫苗监管。按照举报人陈涛安对南方周末记者的说法,药监部门根本不敢封存疾控部门的疫苗,“它要这么干,疾控部门只要说一句影响‘疫情’控制,药监部门马上就没了脾气”。 在山西疫苗案中,山西省药监部门一直未曾介入,而国家药监局,也是经卫生部协调方才抽检检测疫苗质量。但是,对脱离“冷链”管理的疫苗,是本着对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予以销毁,还是经抽检认可质量后继续使用,却在业内引起极大争议。
    关键词: 问题疫苗
  • 还有多少问题疫苗在“潜伏”?

    自去年10月,江西省对辖区内8个月大至14周岁的适龄儿童进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后,陆续有接种了疫苗的儿童出现病情,其中大部分为过敏性紫癜,有严重者已经引发肾炎。 继山西“贴签疫苗”、江苏狂犬病问题疫苗之后,又曝出了江西麻疹问题疫苗。此起彼伏的问题疫苗事件,正在各地陆续发生。由于疫苗直接关系到民众的身体健康,而随着问题疫苗的蔓延趋势,公众的质疑声音也在加大。而在关注事件进展、惩罚相关责任人时,公众更需要知道,到底还有多少问题疫苗在“潜伏”之中? 从问题疫苗发生的地方来看,并不局限在某地或某省。单单从江苏狂犬病问题疫苗的销售情况来看,就不止一个地区潜存着疫苗风险,而是具有大面积、扩散性的风险。同时出现问题疫苗的种类,也不再仅限于儿童疫苗,连成人都有可能注射过问题疫苗。而江西麻疹问题疫苗的再次出现,也表明疫苗并没有那么可靠,问题疫苗的出现也不是孤立事件。 公众对问题疫苗的质疑,并不仅限于疫苗生产流通的表面问题因素,更将矛头指向监管部门,怀疑其与企业之间存在着利益瓜葛。就拿山西“贴签疫苗”事件的北京华卫时代公司来看,其注册登记、业务开展、合同签订、垄断山西疫苗市场等系列行为,内中过程可能黑幕重重,至今都没有完全被披露。而某些地方疾控部门在疫苗生产环节,也有深度利益诉求,甚至在企业里占据部分股份。监管部门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怎能发挥其监督职能,更无法避免问题疫苗的产生。 而就发现问题疫苗的时间因素来看,监管部门早在数月前、甚至数年前就查出问题疫苗,但没有及时向外界披露,导致问题搁置,延误清查问题疫苗的最佳时机,致使受害人不断增加。 问题疫苗产生的根源很深,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危害严重,已经不能再用常规手段处理。为了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为了中国儿童的未来,各地应尽快将疫苗安全抓起来,彻底排查到底有多少疫苗存在问题隐患。基于“三聚氰胺事件”的教训,需要尽快在全国范围内行动,对所有疫苗生产厂家、流通环节排查。切断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利益链条,禁止疾控部门参股企业,并清退所有已参股股份。
    关键词: 问题疫苗
  • 卫生部回应"问题疫苗"事件 表示将重建公众对疫苗的信任

    近期在山西“贴签疫苗”和江苏延申疫苗等一系列疫苗事件之后,有的地方出现了家长拒绝带孩子接种疫苗的情况,引发了公众对疫苗的信任危机。在今天(13日)卫生部例行记者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重建公众对疫苗的信任。 有记者问,我们注意到近期从山西“贴签疫苗”和江苏延申疫苗等等一系列疫苗事件之后,有一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家长拒绝带孩子接种疫苗这样的情况,引发了公众对疫苗的信任危机,我们不知道卫生部是否注意到这样一些苗头?对此有什么看法?要采取哪些措施来重建公众对疫苗的这种信任? 邓海华说,在4月6日关于山西“贴签疫苗”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已经对这个问题做了一点说明。我们认为,这个事件不管它发生的最初原因是什么,通过长时间的发酵,已经使公众对预防接种和疫苗安全产生了信任危机。卫生部对此高度重视,我们在继续做好山西“贴签疫苗”事件的后续调查的基础上,要全力以赴地来做好2010年的预防接种工作。 第一,要做好我们本身的工作,强化免疫规划管理,规范接种服务,进一步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对于边远贫困地区和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的管理,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的接种率。 第二,要加强对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有关主管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第三,进一步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这也是科学、有序地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环节,特别是对于经过各级专家组判定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资金,这是我们自身要做好的工作。 第四,加强科普知识的宣传,这是我们要借助媒体开展的一项工作。我们今年要继续做好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的工作,还要实现我们向国际社会承诺的2012年消除麻疹的目标。做好这些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所以我们要进行科学的、有效的宣传,来介绍我们国家包括世界上开展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效、疫苗对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独特贡献,来有效地使公众能够自觉自愿接受疫苗预防接种,这也是我们为公共卫生、为传染病防控做的贡献。
    关键词: 问题疫苗
  • 公众举报疫苗线索逐一核查鉴定并向社会公布

    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巨宪华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说,这次媒体对山西省疫苗报道所涉及的问题是三年以前的事情。自2007年5月以来,山西省疾控中心干部陈涛安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过举报,有关媒体也做过相关的报道。针对陈涛安举报和媒体报道的问题,2007年10月至12月,山西省纪检委曾组织调查组进行过调查核实,2008年11月,卫生部也组织专家组来山西就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批次疫苗进行抽检,结果合格。 巨宪华说,有关报道发出后,山西省卫生厅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组织有关市、县卫生部门迅速寻访媒体报道所提及的15名儿童,同时,抽调专家组成8个调查组分赴全省8个市的有关县区,指导协助基层卫生部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到3月18日晚24时,有关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15名儿童的情况已基本掌握。目前,山西省紧急组成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对15名儿童的病例进行逐一分析,并责成有关市、县(区)疾控机构进行现场调查,以进一步明确其病例是否与接种疫苗有关,核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有关这方面的详细情况,随后山西省还将邀请省外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分析,并做专门介绍。 巨宪华说,山西在全力组织寻访报道中提及的15名儿童的同时,派出有关部门负责人于3月19日赶赴北京,与发出报道的有关报社和采写稿件的记者沟通和交流有关情况,并请他们提供15名儿童以外的其他儿童的详细资料,以便尽快找到这些儿童,查清并妥善处理此事。目前,山西还没有从发出报道的有关报社获得相关的调查线索。 就在巨宪华此段通报结束后,山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波在新闻发布会期间向媒体通报说,刚刚获知消息,发出“有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的媒体记者已经同意提供15名儿童之外的其余儿童名单。
    关键词: 问题疫苗
  • 山西重新核查疑似疫苗患儿 警方受理恐吓事件

    23日,易文龙、王明亮、高长宏等10名受害孩子的家长联名上书山西省委、省政府,要求揪出“问题疫苗”的制造者、北京华卫公司的田建国,以早日还原“山西问题疫苗事件”的真相。 专家组即将展开核查 对于这次专家组的工作,山西卫生厅提出3点要求:第一,要快,要以最快的速度了解现有孩子(患病或死亡儿童)的情况;第二,在此基础上认真核实,一定要真实,认认真真逐一核实每一个病例;第三,要把涉及到医学专业性太强的术语、病理转化成通俗语言,让公众听得懂,让患者家属听得懂,避免引起家长对疫苗质量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同时做好接待儿童家长和媒体采访的准备。 这支专家组由疾控中心、省儿童医院等单位1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被要求从医疗病理和疾控两个角度研究这15名儿童的病例。专家组一临时负责人表示,在专家组展开工作期间,要“统一思想,统一口径,对媒体不要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有限的资料来做主观判断,一切研究鉴定结果要由专家组统一对外发布。如果要讲,对媒体、领导、同事和家人都要统一口径,以免引起又一轮麻烦。” 同时,专家组还被要求统一行动不允许随便外出,如果外出需要向组长请假。 山西省疾控中心一负责人介绍,目前,15名儿童在医院看过病的资料均已移接,其中2份已经送到,其余正在途中,全部到齐后专家组成员正式开展工作。届时,将根据孩子的病例,分析和讨论与疫苗质量有无关系。 据了解,由卫生部派出的8人专家组也已抵达山西,协助指导当地开展调查工作,专家组将对报道涉及的所有患儿逐一进行排查。 警方受理家属受恐吓事件 “我们要报案,查出对我们进行威胁的人。” 23日下午14时30分,太原市迎泽分局迎泽派出所,受害孩子家长易文龙和高二清向警方提出报案。 高二清告诉记者,自3月21日中午收到“恐吓短信”至今,他与家人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我们向警方举报发送信息的手机号码,希望警方能介入此事,以准保受害孩子家长的人身安全。” 报案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重视,迎泽派出所所长解一杰亲自对受害孩子家长接收短信的情况进行了询问,并要求接举报民警认真记录此事。但是对于家属前往迎泽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此事立案时,没有得到对方的答复。 来源:腾讯
    关键词: 问题疫苗
  • 山西问题疫苗受害儿童家长请求法院立案被拒

    为了给女儿讨一个说法,家住山西洪洞县的易文龙已经申诉多年。他告诉记者,昨日下午3时来到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希望立案,但工作人员告知领导不在,大约等了50分钟后,法院一位庭长明确告诉他“不立案”。 易文龙介绍说,2006年12月,他的女儿注射了流脑疫苗,不久后出现了思维不清、晕倒等不良反应,后来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并留下了后遗症。他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注射了高温疫苗造成的。 事实上,昨天也不是易文龙第一次来到太原迎泽区法院。早在去年1月,易文龙以其女儿的名义起诉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家长王明亮 7位家长法院门前击鼓 此外,另一位来自山西吕梁的家长王明亮也在去年1月向太原迎泽区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京华卫时代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二被告因其子注射二类变质乙肝疫苗致死的人身损害各项费用共计390285.3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易文龙和王明亮表示,法院至今既不立案,也没有驳回。王明亮还告诉记者,当地很多律师都不愿代理他的诉讼,后来一位在大学教书的律师接了官司。 去年8月,易文龙、王明亮等7位家长还来到法院门前击鼓“要求立案”,但没有任何效果。 王明亮那不到10个月的儿子已经死去一年半之久,“一说起这件事,妻子就哭个不停。”王明亮告诉记者。 又讯 据记者了解,该疾控中心二类疫苗的经营权“承包费用”为每年380万元。3年来山西省注射该公司疫苗达3000万人次,到底隐藏了多少病例,需要对所有注射疫苗的儿童进行普查。 据悉,山西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已提前退休并出国旅游,至今尚未回国。(《成都商报》供稿) 家长高长宏 大儿子碰上问题疫苗 小儿子碰上三鹿奶粉 在采访中,记者还遇到了来自吕梁交口县的高长宏。他告诉记者,他的大儿子强强在2006年注射了乙脑疫苗后,出现发烧症状,先后在汾阳医院和太原市传染病医院就治,诊断为乙脑。“医院发了几次病危通知书,虽然命最后保住了,但留下了后遗症,智力下降,现在念小学了,但学习跟不上。”高长宏说。 高长宏说,由于强强患病,2007年,他和妻子又生了个小儿子,希望小儿子长大后能够照顾哥哥。“小儿子出生后没想到又成为三鹿奶粉的受害者。”高长宏长叹了一口气,“问题疫苗让我大儿子碰上了,三鹿奶粉又让我小儿子碰上了,我该怎么办?”他喃喃自语。 如今,高长宏的小儿子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头发长不全,容易遗尿,玩的时候就会遗尿”。 高长宏告诉记者,前天,县防疫站站长和当地乡医院的负责人等来到高家了解孩子的情况。 谈及将来的打算,高长宏说,他“要把坑我们的人绳之于法,要求获得赔偿给孩子继续治病”。 来自柳林县的李常勤告诉记者,前天晚上,山西省疾控中心的一位主任和当地疾控中心、防疫站的负责人把他叫到县城的一个宾馆见面,询问“他的儿子什么时候得病、在哪里住院、住了多久、诊断了什么病以及家庭住址”等情况。“他们并没有表态说我儿子患病是否跟注射了疫苗有关。”李常勤说。 李常勤也曾经找人写了份起诉书到法院,但法院也没有立案。
    关键词: 问题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