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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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1年农历七月份,1991年出生的巨鹿县堤村乡小王路村人刘根柱因没钱花,找到同村人杜宇川预谋去抢个孩子卖。2011年8月14日下午,杜宇川驾驶自己的摩托车驮着刘根柱从巨鹿县堤村乡小王路村出发向东走,经过广宗县来到了威县贺营乡许官营村一东西街时,发现骑着童车的一女孩(2003年10月29日出生,女孩)和策策(2008年5月1日出生,男孩)在街上玩儿,附近没有大人,杜宇川便把摩托车停下,刘根柱下去将策策跑上摩托车,两人迅速逃离。 之后,刘根柱、杜宇川带着胡现策在平乡县城租了一处房子住下,杜宇川为卖掉策策让其朋友张耀找买主,张耀找到其同学刘京京帮忙,2011年9月13日张耀和刘京京通过孙娜以5万元的价格将策策卖给平乡县河古庙镇高张村的张书巧。刘根柱、杜宇川共得款3万元,张耀和刘京京各分得1万元。 2011年10月30日,张书巧主动将策策送到平乡县公安局,当日,策策被其父母领回家中。 威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根柱、杜宇川无视国法,以出卖为目的,驾驶摩托车使用暴力强行将被害人抢走,后将被害人通过他人出卖,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直接影响了社会和谐与稳定,一时造成社会恐慌,对被告人刘根柱、杜宇川强抢儿童犯罪的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 威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根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杜宇川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被告人刘根柱、杜宇川以违法所得购买的北京吉普213汽车一辆及作案工具中华狼牌125型摩托车一辆,均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被告人刘根柱、杜宇川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相关新闻: 公安部摧毁两个特大拐卖儿童团伙 福建破获特大系列拐卖儿童案 妇产科主任参与拐卖儿童被刑拘 3年拐卖50人,曲靖特大拐卖儿童案宣判 闽破特大拐卖儿童案抓102名疑犯 14省公安联合破特大拐卖儿童案 拐卖儿童A级通缉犯还有一人在逃 福建男子拐卖7名儿童获刑15年关键词: 拐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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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行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拐卖儿童刑事案件,被拐卖的3个月大的男婴竟是被告人张某的亲生儿子,依照相关法律,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为拐卖儿童牵线搭桥的出租车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张某33岁,初中文化,是甘肃省通渭县人。2009年他与行唐籍女友屈某恋爱并同居。2011年农历二月二十四日屈某生下一男婴,孩子满月后,二人带着孩子来到石家庄继续打工。 此前,屈某父母对女儿与人同居生子一无所知,屈某将此事告诉父亲后,屈家感到事已至此,只好勉强同意。后因张某与屈某为琐事吵架,屈某母亲将屈某和孩子接回行唐居住。后来经人说和,屈某的父母同意张、屈二人在一起生活。 2011年6月29日,孩子3个多月了。张、屈二人抱着孩子到行唐县防疫站给孩子打防疫针。打完针,屈某和妹妹去买衣服,张某抱着孩子等待。想起屈某父母不满意他与屈某在一起,生活在屈家很压抑,也很怨恨,随即产生将孩子卖掉的念头。张某便给自己结识的一名曲阳县出租车司机打电话,说是私下结婚生子,老丈人不同意,让把孩子送人,让其帮着找一买主。出租车司机找到本县城一户人家,并把张某的电话号码给了买主。 经电话联系,张某抱孩子搭车到曲阳县城,找到买主,双方以26000元成交。张某得款后,将孩子交给买主,并给了出租车司机“感谢费”1000元,此后张某来到深圳,将卖儿子的款项挥霍一空。 屈某发现儿子和丈夫不见,开始以为张某带孩子回家了,经四处寻找没有下落,后来发现张某的电话始终关机,与家人商量后,立刻报警。公安机关开始立案侦查,在屈某及家人的配合下,嫌疑人相继落网,买主主动交出了买回家的男婴。 庭审时对案发事实进行了质证认证,两名被告人均无异议。 考虑到此案非同一般拐卖儿童犯罪,出卖的是自己的亲生子,经合议庭合议以及审判委员会讨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自己的亲生儿子,已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孩子已及时追回,社会危害性较小,受害人及其代理人损失较小。且庭审时,被告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庭审后屈某对其行为表示谅解,量刑时应依法从轻处罚。出租车司机在犯罪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已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量刑时应酌情考虑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拐卖儿童罪的规定,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关键词: 拐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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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定,被形象地称为“一长三包制”。事实上,它只是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打拐工作无数亮点中的一个。在“微博打拐”热潮的映衬下,人们欣喜地看到,中国警方在“打击拐卖犯罪、解救被拐儿童”中的不懈努力和显著成绩。 2011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5360起、拐卖儿童案件5320起,共打掉3195个犯罪团伙,解救被拐儿童8660人、妇女15458人。 每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从千里之外寻回的亲人;每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家庭历经磨难后的幸福团圆。 “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言必信,行必果。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始终把打拐工作作为公安机关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大打击拐卖犯罪力度,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快侦快破,像侦办命案一样侦办拐卖案件 “要像侦办命案一样侦办拐卖儿童妇女案件,专案专办,确保打击、解救的力度和成效。”为完善拐卖儿童、妇女案件立案工作,公安部明确要求凡是儿童少女失踪的案件,一律立为刑事案件,迅速开展侦查,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 2011年7月,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广西、广东两地警方联手,成功破获以越南人为主的“2011·06·0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切断了这条从越南向中国境内拐卖婴儿的通道,摧毁了该组织在中国境内的犯罪网络,成功解救婴儿8名,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2011年11月,公安部派出警官小组赴安哥拉实施境外打击,成功摧毁了一个特大拐骗中国妇女至安哥拉强迫卖淫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解救中国妇女19名。这些案件的侦破,拓宽了中国警方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渠道,健全了打拐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彻底粉碎了跨国犯罪链条。 此前,公安部加大案件督办和线索核查工作力度,直接组织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缜密侦控、精心经营、统一行动,连续侦破了“2011·02·21”、“2011·06·08”和“2011·05·05”、“2011·08·30”4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件。 “拐卖案件一天不破,公安机关就一天也不会放弃对案件的侦查和对被拐儿童的查找。尽管有些案件没有及时侦破,但公安机关的工作永远不会放松。”2011年4月12日,公安部相关负责人的一席话,将公安部打拐的坚定决心传递到千家万户。这份决心,既要让被拐儿童的父母感受到,也要让人贩子和收买被拐儿童的群众知道。 打破警种界限和常规战法,建立打拐长效机制 对于失踪儿童来说,最初的24个小时是查找解救的“黄金期”。为抓住宝贵的时间,公安部要求公安机关接到儿童失踪警情后,要立即启动查找工作,打破警种界限和常规战法,调动一切警务资源,快速查找失踪儿童。 2011年6月1日,“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在全国普遍建立起来。这一机制的实行,使大量失踪儿童得以被公安机关及时找回,大大减少了失踪被拐儿童数量。 为解决被拐儿童“身源确定”的难题,公安部建立了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对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儿童和失踪被拐儿童的父母进行采血入库。 2011年,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对疑似被拐卖儿童的,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对非亲生子女入户的,必须采集生物检材进行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确认非被拐卖儿童后,才能办理入户手续;对集中摸排中发现的拐卖儿童犯罪线索立案侦查,逐案成立专案组,落实“一长三包”责任制。目前,已盲比比中失踪被拐儿童2000余名。 微博助力专项打击,掀起“全民打拐”热潮 在2011年由新浪微博联合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共同发布的全国首份政务微博年度报告中,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的微博入选“全国十大公务人员微博榜”。截至记者发稿时,已经有超过190万人成为陈士渠的粉丝。网友们用上万次的转发和评论,传递着对公安机关打拐工作的支持和敬意。 “公安机关在警务机制革新与先进科技手段相结合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以民意为导向,推动打拐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陈士渠说。 积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创新民意反映形式,在设立打拐举报电话、邮箱的基础上,建立打拐官方微博,零距离接受线索举报,第一时间开展受理核查,最短时间内反馈处理情况……目前,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通过微博已收到2000余条拐卖犯罪线索,从中成功破获一批拐卖案件。 这是一场“全民打拐”的正义之战。公安部与民间反拐志愿者合作,在网上开通打拐信箱,派员加入“宝贝回家”寻亲网站QQ群,指定专人接收、反馈拐卖犯罪信息和线索。为避免“打草惊蛇”招致犯罪分子报复或将被拐儿童转移,公安部引导民众发现疑似被拐儿童后拨打110报警,不要随意在网上发布照片。民间力量与公安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事关每一个家庭的安全、和睦和幸福,事关整个社会的和谐。打拐,绝非“突击战”,而是“持久战”。全国公安机关将不断推进打拐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尽最大的努力解救更多的被拐儿童妇女,努力减少拐卖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贡献。关键词: 拐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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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儿童获救 去年10月,山东省临沂市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中发现,以奠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从云南、广西等地购买婴儿卖至山东等地。12月,山东公安机关又发现了以苑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从山西省朔州市、忻州市收购婴儿,使用“第三地”交易的方式向山东省临沂、聊城贩卖。同期,贵州省公安机关发现两个集收购、运输、贩卖婴儿为一体的家族式犯罪团伙,在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毕节市织金县等地收购婴儿,转运到河南省滑县一带贩卖。 “老妇女”刘某被抓获 民警抓获“红女”王某的丈夫 民警在“老妇女”刘某家起获近20万元现金 被贩卖的婴儿接受照料 公安部决定将3起案件并案侦办,并定名为“2011·11·18”特大拐卖儿童专案,要求彻底摧毁这个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今年3月4日,公安部专门召开专案协调会,部署涉案地公安机关做好统一抓捕、解救,同时派出6个工作组分赴一线督战。 3月7日零时,公安部下达命令,山东、贵州、河南、山西、云南、广西等14省份公安机关统一行动,7000余名民警参战,终使奠某、苑某、王某、肖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彻底摧毁了这一横跨14省份的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解救儿童77名,抓获犯罪嫌疑人310名。 据了解,涉案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腾出办公室安置被解救儿童,抽调女民警对被解救出来的儿童精心照料,对患病儿童全力救治。被解救儿童一律送往涉案地福利院妥善安置,一律不得由买主继续抚养,让收买被拐儿童的买主“人财两空”,整治拐卖儿童利益链中的买方市场。 □部署 数十警力集结锁定嫌犯 3月6日上午,记者跟随公安部督导组人员赶往大同。根据警方前期的调查,朔州是一个贩卖婴儿的中转地,人贩从大同及周边收买婴儿,然后卖到山东临沂、河北石家庄等地。大同警方锁定了9名嫌犯,其中一名嫌犯当天还有交易。 朔州位于山西省的西北部,怀仁县则位于朔州的东北部,紧挨大同,离大同仅半个小时的车程。怀仁由“怀想仁人之意”而得名,但提起“贩卖儿童”,连怀仁当地人也不得不承认称有“历史传统”。据介绍,2005年、2006年、2009年等几起大型贩卖婴儿案,怀仁都有人参与。 针对这次的贩婴案,怀仁警方前期投入了大量警力进行调查,发现主要嫌犯有5个,包括“红女”王某及其丈夫,“老妇女”及其丈夫等人。通过调查,警方发现这几个嫌犯正是贩卖婴儿的中间人。根据这种情况,山西警方决定把前线指挥部设在怀仁,公安部督导组与山西刑侦总队、朔州刑侦支队等负责人,坐镇指挥。 当晚8点,喧闹了一天的怀仁县城寂静下来,而怀仁县公安局内充满了大战的气氛。根据部署,40名民警分成5个小组抓捕,20名巡警在指挥部待命,随时充当后援。6名女警买来奶粉,准备照顾解救出来的儿童。 □抓捕 女嫌犯请求别吵醒女儿 深夜的怀仁县城,寒冷至零下10℃,大街上见不到一个人影。离行动开始还有20分钟时,4辆轿车离开怀仁县公安局,钻进夜色中。大约10分钟后,4辆轿车悄悄开进一个小区内。数名侦查员下车,趁着夜色分别靠近一栋楼房的一楼和三楼的两个房间门。 行动时间刚到,本来寂静的楼道内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道内的应急灯也亮了起来。 “开门,快开门。” 沉寂了一会儿,房内响起一个男声:“你是哪位,你找谁?” “我们是公安局的,就找你,快开门。” 又是沉默。 “快开门,再不开门,我们就冲进去了!” 这时,门才开了一条缝,3名侦查员立即冲了进去。“别动,蹲下。”两人蹲下后,侦查员马上给两人戴上了手铐。一名侦查员将中年男子带走,留下中年妇女,侦查员开始了搜查。经确认,中年妇女正是“红女”王某。 当侦查员准备推开其中一扇房门时,“红女”小声请求:“我女儿在屋里,能不能别吵醒她?”侦查员轻轻地将门推开,确认床上有一个小女孩在睡觉后,马上将门关上。 同时,另一拨侦查员在一楼的房间内抓获一对老年夫妇及其儿子,老年妇女就是“老妇女”刘某,她丈夫是嫌疑人老曹。在两家房屋内,侦查员搜出大量婴儿用品,包括纸尿布、童装、奶瓶等。在刘某家中,侦查员还搜出近20万元的现金。 嫌犯用厚被捂婴儿噤声 当天夜晚,另一路侦查员接到线索,称一名年轻女嫌犯曹某得到消息,正准备逃跑。 侦查员立即赶到其所在的麻将馆,但麻将馆内已经空无一人。侦查员开车到大街上时,发现一名女子正在马路上转悠,形迹可疑,随后上了一辆汽车。在确认这名女子就是欲逃脱的嫌犯后,侦查员将车辆逼停,将女嫌犯抓获。这名女嫌犯是“老妇女”的女儿曹某。 在抓获曹某后已经是夜里1点多,侦查员又立即赶往怀仁县城西部的二道坡,准备抓捕女嫌犯郭某。郭某住的是3间平房,有一个院子。院内一片漆黑,围墙有两米多高。5名侦查员徒手翻进墙内。将窗户控制住后,侦查员这才敲门。一名女子得知外面的是公安人员后,一直不肯开门,坚持了20多分钟后才将门打开。侦查员在屋内搜查了一番,并没有发现可疑之处。 正在侦查员疑惑时,突然听到极细微的声音,很像小孩的声音。侦查员顺着声音搜查,发现声音来自床上堆在一起的被子里。侦查员拉开被子,发现了一名被包裹着的婴儿。再拉开一下,又发现了一名婴儿。 侦查员焦急而又严厉地说:“把小孩憋坏了怎么办?” 随后,4名女警赶到,将婴儿带走。 □特写 女警舍亲生女照顾被拐婴儿 女警将婴儿带到医院时,已是凌晨1点40分。医生将婴儿的包裹打开,发现两名婴儿都是男孩。医生又用听筒听婴儿的呼吸,拍拍婴儿的脚心,掂掂婴儿的小手。在做完检查后,医生表示,两名婴儿都很健康,一个大约一个月大,另一个约一周。 这时,两名婴儿也醒了。女警把手指头放在小孩嘴边时,小孩竟吸吮起来。护士忙拿来奶瓶和奶粉。女警李秀琴家里有一个8个月大的女儿,喂孩子相当熟练,冲奶粉,抱孩子,喂婴儿,一气呵成。李秀琴说,她的女儿一直都是她带。听说这次行动可能需要有人照看婴儿,她就自告奋勇参加,让婆婆带自家女儿。 ■对话·嫌犯老曹 一个男孩最多卖3.5万 “老妇女”的丈夫老曹2000年因为贩卖婴儿曾被抓过,在记者采访时,其言语闪烁,经常用“不知道”来搪塞。在警察提醒他跟审问时回答的不一样时,老曹才会认真回答。 记者:你是什么事被抓?老曹:贩卖婴儿。 记者:是拐卖,还是贩卖?老曹:不是拐卖。是人家不想要的孩子,想送人的孩子。 记者:干这个多久了? 老曹:有好几年了,具体记不住哪一年了。 记者:孩子都是从哪来的?卖往哪些地方? 老曹:有大同的,有朔州的,卖到山东和河北石家庄。 记者:总共卖了多少个?老曹:有十几个吧。 记者:买一个多少钱,卖一个多少钱? 老曹:买的有1万多、两万多的,男孩贵一些,最多卖到3.5万,女孩便宜些。一个也就加点钱,一千多吧。 记者:你知道这是什么行为吗?老曹:不知道。 记者:你2000年被抓过,怎么会不知道? 老曹:那已经被处理过了,好久不干了,后来又干了。 记者:为何在被处理后又继续干? 老曹:我错了,我知道不该干。记者:你老伴和其他亲戚也被抓了,你知道他们都谁干过? 老曹:我和老伴各干各的,我外甥女(红女)和外甥女婿也干。 记者:你们家里的近20万元钱是怎么回事? 老曹:那是我开矿挣的,跟卖孩子没关系。 □幕后 贩婴掮客一次挣两千 怀仁、大同警方在抓获嫌犯后,进行了连夜突审。 据初步了解,大同贩卖婴儿的嫌犯中,有一个是开妇产科诊所的马某。怀仁等地的人找她介绍婴儿来源,有婴儿时,她再打电话给买家。据她说,介绍一个孩子一般给一千到两千元的“介绍费”,买卖双方给的钱也不等,一般在1万以上到5万以下,女婴价格稍低,男婴价格稍高。马某说,她对买卖双方都不会深入了解,一般都是通过电话联系。 怀仁的几名贩婴嫌犯中,“老妇女”刘某及其丈夫老曹,以及其外甥女“红女”王某两口子,“红女”的妈妈也就是老曹的姐姐,还有老曹的儿子和女儿,这7名有亲戚关系的嫌犯都涉嫌贩卖婴儿。 今年64岁的老曹是内蒙古人,多年前来到怀仁,曾经开石矿厂,贩卖羊毛。2000年,他和妻子因涉嫌贩卖婴儿就被抓过。几年后,老曹夫妇二人重操旧业,至少贩卖过十几名婴儿。据郭某称,老曹和“红女”等人买来的婴儿,一般都先由她养着,一个婴儿一天给40元到50元不等。截止到目前,老曹和“红女”均让她带过10多名婴儿。老曹花钱将孩子买来,然后联系买家,每一个婴儿加价两千元左右再卖,婴儿的来源主要是大同、朔州以及周边地区,婴儿主要卖往山东、河北等地。 到3月7日下午6时,仍有一些嫌犯不肯交代,警方说,“比审杀人犯还难”。目前,审理仍在进行中,一些参案警察连续两天两夜不能合眼。怀仁县的刑警孙成林和同事当晚抓了两名嫌犯,解救了两名婴儿,“已经习惯了。”他说。 狠心姥姥卖亲外孙女 在山西警方抓获的嫌犯中,吴某和女儿马某是比较特殊的两位,她们是婴儿的卖出者,而她们所卖的婴儿中有马某的亲生女儿,吴某的亲外孙女。 3月7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吴某。吴某在大同一个矿上上班,女儿和丈夫都没有工作,家里就靠她自己每月1000多元的收入。26岁的马某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交了一个39岁的男朋友。马某怀孕后,这名“男朋友”就消失了。吴某劝女儿把孩子打掉,但马某不同意,坚持生下来。吴某以养不起为由多次劝说,马某才同意将孩子送人。她找到前文所述的妇产科诊所医生马某当介绍人。 吴某说,送孩子前,她和女儿都不忍心。孩子是在3月1日生下来,两人一直犹豫到3月5日,才决定在3月6日将孩子送人,并收了2.3万元钱。“我们一直没说钱的事,这钱也是为了让女儿好好养养身体。”吴某说,事后女儿偷偷给介绍人打过电话询问收养人家的情况,介绍人还说,保证收养人家没问题。在将婴儿送走后,马某哭过好几回。 吴某说她并不知道收钱是犯法,至于为何没有问明白收养孩子人家的情况,她说是因为不懂。吴某说,她和女儿现在都很后悔,希望警方能把孩子找回来,她们愿意自己养,“不管多穷,也不会再送人了。”说这话时,吴某的眼泪顺着脸颊一直流到嘴角。 据警察说,在审问时,吴某和其女儿马某也一直在哭,他们也会尽力把孩子追回来。但至于如何处理吴某和马某,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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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应综合打买 “买方市场就其产生原因和地域特点来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打击和惩治时,要区分情况、综合施策。”陈秀榕建议对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将行之有效的规定吸收入法。对于买主的刑事处罚形式,应不仅限于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应并处罚金及其他处罚措施。她建议公安机关要维持打拐高压态势,加大对买主追究刑事责任的力度;要完善打拐DNA数据库,将打击组织儿童乞讨、拐卖儿童案件侦办责任制、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机制等相关机制制度化。 堵制度漏洞,防非法收养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认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发现弃婴、儿童的地方贴出公告,公告两个月,无人认领,即可收养。由于拐卖儿童现象多是跨省市、跨地区进行的,致使公告效力大打折扣。陈舒说,有关部门也已察觉到了漏洞,如建立全国联网的被拐卖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陈舒说,在收养问题上,要实现“儿童的最大利益”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封堵制度漏洞。比如,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必须送到福利机构抚养;福利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规定的送养人全部责任,并做好送养后的追踪回访、服务和辅导工作。 争取科研经费不应靠“跑” “为了争取科研经费,内地很多杰出专家不得不将精力用来跑课题,就像跑外交一样。这种风气很不好,也浪费了他们宝贵的科研时间。”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科技大学副校长黄玉山3月5日说,“这可能和内地科研经费的申请和获得方式有关。”黄玉山建议内地逐步增强申请科研经费的客观性和透明度,更加注重科研课题本身的素质和它对国家发展的贡献,而不是公关过程。黄玉山说,“跑经费”现象在香港绝少发生,香港高校教师申请基金项目,只需要提交课题计划书,然后由香港本地、外国同行组成的国际小组来评审。在教育领域,内地高校可以尝试借鉴香港的一些成功经验。 中小企业需规范划型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建议,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牵头实施中小企业划型认定和标识工程,使中小企业划型认定标准更具可操作性和权威性。马蔚华说,2011年6月18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未对中小企业划型认定的具体操作作出明确、统一的规范,在实践中,中小企业划型由各家商业银行和相关部门自行认定,导致中小企业认定更新不及时、随意性大、成本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融资支持。他建议,由各级工商局根据《通知》进行统一认定,并在营业执照年审资料中予以标识。同时将认定结果与商业银行联网共享,将数据及时传给银行。 杜绝“开豪车住保障房” “一些地方出现开着豪车住保障房的怪现象,表明政府对保障房的分配和监管机制存在薄弱环节。”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指出,由于相关法规不完备,导致保障房的获得过程不够公开透明,存在制度缺陷和监管缺失。刘红宇委员认为,要加快住房保障法制建设,为住房保障的管理提供法律基础和依据,进一步明确保障房管理主体,落实相关部门的保障房建设和管理职能。此外,要通过建立保障房的申请担保机制、使用人经济信息监管机制、保障性住房的个人信用档案、建立和完善保障房的监管与退出机制以及社会监督机制等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房监管体系。关键词: 拐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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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兴娣今年46岁,江夏区乌龙泉镇人。1989年,皮兴娣与江夏人任某结了婚。1991年6月16日,他们生育一子,取名任泽西。1994年3月6日,皮兴娣下班回家后发现丈夫和儿子不见了。半年后,丈夫只身回了家,在警方协助调查下,任某才说了真话。原来他把亲生儿子以28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名叫何文质的福建男子。皮女士当即赶到何文质在汉的租住地,但何文质已经搬走,不知去向。 一个父亲怎么能狠心卖掉自己的亲生儿子?皮兴娣一怒之下与任某离了婚。判决书上,她坚持把当时属于失踪状态的儿子判在了自己的名下,她发誓一定要找回儿子。后来,皮兴娣再婚,由于判决书上写明她有一子,她未能再育。 找到儿子下落 答应改日相见 去年12月,“老魏寻人网”创建者老魏收到了皮女士的求助信。有感于皮女士的执着,老魏迅速查到了买下皮女士儿子“西西”的福建人何文质的下落。当月20日,在老魏的陪同下,皮女士赶到福建南安,在当地志愿者的帮助下,皮女士与已成为孩子养父的何文质通了电话。何文质承认曾于1994年在武汉江夏买得任某一子,但何文质说,儿子目前在昆明上大学,元月18日才能考完回到福建南安,他请皮女士不要打扰儿子的学习,想见儿子就等到元月18日再来南安。儿子在别人手里,皮女士不敢强求,只好答应。 如约南下认亲 进展并不顺利 18日,皮女士一行又在老魏的陪同下赶到了福建南安。此番陪同皮女士南下的除前夫之外,又增加了一位特殊的成员,他是皮女士现任丈夫的儿子康康。康康与皮女士被卖的儿子西西同年同月生,只比西西大12天。康康的母亲早亡,皮女士在康康4岁半时接手把他抚养成人,母子俩感情深厚。康康如今在读大二,得知母亲又要南下寻子,他主动提出要陪母亲同行,为母亲护驾。 南下的列车上,皮女士整夜未眠,她告诉记者,她对即将到来的重逢既忐忑又憧憬。她说,何文质去年12月已给她打过“预防针”,他说他会同意皮女士与孩子见面,但孩子现在大了,他今后到底愿意跟谁过,得由他自己选择。她好想让儿子了解18年前生父养父交易他的那一幕,了解母亲18年来苦苦寻他的艰辛经历。去年12月28日的深夜,皮女士提笔一口气给儿子写了一封满满6页纸的长信。信发出去后,儿子没有回信。她又给儿子发了短信,儿子还是没回。18日,皮女士一行到达南安后与何文质联系,却发现何的手机一直无法拨通。晚上8时许,何终于接了电话,他说儿子不愿与皮女士见面。在皮女士苦苦相求之下,何说19日再说。 重逢境遇艰难 一波又有三折 昨日清早6时,皮女士就起了床,她说,又是一夜未眠,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儿子,她内心如江海翻腾。客房的一角,摊放着皮女士为儿子专门精心制作的腊鱼、腊肉、藕夹、猪耳朵和糯米圆子等一大堆年货。福建天暖,她担心腊制品捂坏了,时不时起身去翻弄一下。 急切等待中,时间总显得那么漫长。上午9时31分,皮女士仍未等到何文质的电话,只好给他拨了过去,一遍二遍三遍……何文质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上午10时许,见何文质始终不接电话,老魏建议,向南安公安部门求助。来到南安市公安局,皮女士向一个月前受理此案的当事民警反映了情况,经过一番询问,民警回复说,何文质一家生气了,说皮女士不该给儿子写信发短信,所以儿子不想见面了。在皮女士的百般恳求下,民警答应下午帮忙协调一下。 下午2时,皮女士准时守候在南安市公安局。2时27分,何文质夫妇与办案民警一起来到了公安局。见有记者采访,何文质夫妇解释说,他们当时收养这个孩子是有正规手续的。说着他们向记者出示了当时“湖北省武昌县土地堂乡建设村村委会”的一份证明:我村农民任XX因妻子离婚出走,家中又无老人帮助带养,无力抚养孩子长大成人,同意将孩子任泽西送给福建何文质同志抚养。证明落款时间为1994年3月5日。皮女士指出她与任某的离婚时间是1994年10月,此证明是假的。随后何文质又拿出一份大红色的“契约”,内容大意是愿意将孩子任泽西送给何文质收养,落款签名是任某和皮兴娣,但皮女士说她根本没见过这份契约,更没在契约上签过字。 儿子回心转意 母子终于相见 下午3时许,最令人揪心的场面出现了。何文质夫妇边强调是儿子不愿与皮女士见面,边将儿子写给皮女士的一封信递给了皮女士。简短的信中写道:皮氏,很抱歉我不会答应你见一面的要求……永别。何XX。 皮女士双手发抖地看罢儿子的来信,当即情绪失控地放声痛哭起来:“我真不相信这是我苦寻了18年的亲生儿子啊……” 在场人纷纷上前帮着劝慰,并建议何文质夫妇再去劝劝儿子。下午4时50分,何文质与儿子通罢电话后,儿子终于答应见皮女士一面,条件是媒体不得随行采访。 晚上8时50分,皮女士与孩子的养父母回到宾馆,皮女士告诉记者,她与孩子见了面,还在一起吃了晚饭,席间,孩子给她奉了茶,她则给了孩子一个新年压岁红包。双方协商后答应,今后像亲戚一样走动,虽然孩子仍留在养父母身边,但何文质夫妇不再干涉儿子与生身父母来往。他们答应,孩子结婚时,会专程请生身父母过来喝喜酒。临别时,孩子与皮女士和生父分别合了影。皮女士对儿子说,孩子,你什么时候想通了,就回武汉看看吧,一大家人都很想你……孩子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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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林中 入选理由:“近年来,拐卖儿童的现象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社会危害日益严重,但是相关法律却跟不上。”赵林中说,收养法1999年4月1日修订后施行以来已历时多年,再没有修改过。由于流浪儿童受到不法分子控制或是年龄太小,无法主动寻求救助,有些不法分子假冒孩子是亲生的。 对这种现象,赵林中建议,修改法律,细化法律规定,如加大对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行为的惩处力度;对父母带亲生儿女乞讨、卖艺的,也要追究责任。 赵林中还建议,实行乞讨儿童全国联网公示制度,相关部门要针对被拐儿童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跨区域联合排查制度;同时,对所有失踪儿童应即时报案、立案,并由警方及时向失踪儿童家长通报解救被拐儿童的各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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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延津县公安部门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至高速公路对车辆进行拦截。经过查问后,民警将焦玉平、吴秋利带回公安机关,并由此破获了一起跨越5省(自治区)、涉及14名婴儿的拐卖儿童大案。 经新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新乡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对19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其中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7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收、运、护、卖“一条龙” 据了解,吴秋利等被告人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单线联系,2006年至2011年共贩卖儿童14名,买卖孩子跨越了广西、贵州、河南、山西、山东5省(自治区),逐渐形成了收、运、护、卖“一条龙”。这条龙的“龙眼”就是山西人焦玉平。作为贩婴集团的主犯,焦玉平起着举足轻重的“枢纽”作用,她直接参与贩卖了9名儿童。 2006年,焦玉平开始从事贩卖儿童的犯罪活动,她通过陈习军认识了广西临桂县的吕家友,吕家友发展了下线刘炳新,刘炳新又把邻县的黄元秀、莫干秀等人发展为下线。当有人希望抱养孩子时,焦玉平就联系吕家友,吕家友把信息传递给刘炳新,刘炳新再托黄元秀、莫干秀等下线寻找孩子。黄元秀、莫干秀等人就在周围乡村寻找“目标”,劝说孩子的父母将孩子“送人”。和孩子父母谈妥后,黄元秀、莫干秀等人将消息逐层上报,焦玉平即赶赴广西,将收买的孩子带回卖掉。 除了广西“这条线”,焦玉平还发展了贵州的吴秋利、余老代等人组成了另外“一条线”。在一次次的交易中,贩婴集团逐渐形成了严密的组织和固定的模式,他们中有人充当“线人”,负责收集信息、上下沟通;有人充当“说客”,负责做买方的思想工作,和买卖双方讨价还价;有人充当“车夫”,提供交通工具运送孩子;有人充当“保姆”,负责照看护理孩子;有人充当“掩护”,在运送途中掩人耳目、逃避打击;有人充当“父母”,冒充孩子的监护人,打消收买孩子一方的疑虑。 14个孩子均为亲生父母主动“送人”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本案涉及的14个孩子,均为亲生父母主动出卖,其中13名为女婴。 当9岁的广西女孩小红把刚满月的妹妹交到人贩子手上时,她伤心地哭了,她都记不清楚这是第几个被父母“送人”的妹妹了。小红的父亲吴培宗是广西藤县一个小山村的村民,全家靠种地为生,没有其他收入,再加上吴培宗的妻子是一个智障人,家中十分贫困。在提到为什么要出卖自己的亲生女儿时,吴培宗在公安机关供述称:“我老婆一共生了10个女孩子,其中6个送了人。第一次是同村的莫干秀找到我,问我愿不愿意把孩子送给别人。我想家里穷,养不起,不如给孩子找个好人家,后来抱养孩子的人到家给我4000块钱,说给我老婆养身体的,之后就把孩子抱走了。” 假如说吴培宗“送”走自己的孩子是因为愚昧和贫困,那么贵州省榕江县的王老贵,则纯是“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作祟。已经有两个女儿的王老贵,一心想要个儿子,他携家带口离开家乡到邻县生活,经济非常拮据。2010年2月,第三个女儿出生了,王老贵非常失望,极度懊恼,看着这个孩子就有气。当焦玉平在贵州的下线问起王老贵要不要把孩子送人时,他爽快地答应了,并收了对方1300元的“营养费”。 其他出卖孩子的糊涂家长,多数和吴培宗、王老贵有着相似的家庭情况。他们辩解说孩子多,养不起,要给孩子找个好人家,却不关心“抱养”孩子的人是谁,也不知道孩子的去向。 被告人竟然辩解自己在做“善事” 在乡亲们的眼里,焦玉平是个特别干练的女人,脑子灵,腿脚勤。5年前,她在婚介所打工,和别的“媒人”不同,焦玉平另辟蹊径,专往广西、贵州等偏远贫穷的地方跑,用她的花言巧语劝说那里的女人远嫁河南、山西,收取男方高额的介绍费。 2006年,听说邻村不能生育的郑某朝思暮想想要一个孩子,专做“媒人”的焦玉平灵机一动,就托被告人司文忠在山西打听,为郑某顺利找到一个3岁的孩子。多年来的心愿实现后,郑某和爱人对焦玉平特别感谢。仅这一单“生意”,焦玉平就得到了近万元的“介绍费”。 尝到了甜头,焦玉平决定辞掉婚介所的工作,专门为别人“介绍”孩子。在法庭上,她这样为自己辩解:“有人不会生育,非常希望抱养个孩子,却难以实现心愿。有人养不起孩子,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我帮他们联系是在做‘善事’,给我定这么重的罪我没想到。” 对于焦玉平的辩解,办案检察官当庭予以驳斥:被告人焦玉平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儿童,收取高额费用,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其他被告人中,和焦玉平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余老代主要负责在贵州为焦玉平、吴秋利等人寻找“货源”,她共参与贩卖了4名婴儿,其中一名婴儿在贩卖途中因照顾不周而意外死亡。当她听到自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消息时非常诧异,她认为一方愿意卖一方愿意买,孩子又不是偷来抢来的,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正是抱有这种心理,她还将丈夫吴金城拉进了这个贩婴集团,多次帮她运送婴儿的吴金城也被检察机关追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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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5日中午12点06分,正在汕尾市逸挥基金医院妇产科护士站工作的护士接到产妇林惠琴报告称昨天刚出生的男婴因自己睡着,被人从身边盗走。婴儿被盗走时与其同一病房的其他产妇和家属也未曾离开房间,该院产科护士立即陪同产妇林惠琴寻找后未果,于是,两人拨打电话报警。 婴儿被盗案件发生后,医院保卫主管陪同家属到该院监控室调取监控录像并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做好安抚家属,同时加强产妇、儿科陪护家属宣教,采取紧急措施,完善和加强安全保卫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牵头、医院办公室、安全保卫科、妇产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医院“11.15事(案)件处置小组”,启动危机管理机制,应对此突发事件,并将情况及时向汕尾市、区党政领导、卫生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汇报。 婴儿被盗事件经中新社记者报导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地市民和多家媒体记者到该医院进行采访和安慰,该医院同时召开紧急会议,认真做好丢失婴儿母亲和家属的安抚工作和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并把医院安保人员前移到产科,加强妇产科新生儿出入管理,进一步加强探视制度,并出台了《汕尾逸挥基金医院产科新生儿出入管理规定》。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产科探视制度落实、新生儿出入登记证、建立婴儿安全告知制度、病区保安巡视制度等,最近也正在加紧实行“婴儿防盗电子管理系统”。该院负责人向记者与市民们表示,今后将决心把产妇和婴儿的安全管理措施更加落实好。 当地公安民警根据医院监控录像显示,盗走该名男婴的是一名身穿黑衣、黑裤,长发中年妇女,左肩背一棕色大背包,于11点34分进入医院大门,11点36分进入二楼产科。随后在产科护士站附近徘徊。11点53分离开产科护士站,11点56分该妇女将男婴包裹在一粉红色毛巾里,走出医院住院部大厅,11点58分出现在医院大门口,叫停一辆三轮车离开医院。经调查,据三轮车司机反映,该名妇女的口音为汕尾本地人,该妇女原本让三轮车司机送到该市四马路建安宿舍,当三轮车驶到西小区18栋宿舍门口时该名妇女下车。经过25个昼夜奋战,12月10日下午4时16分城区公安分局成功破获此案,被盗男婴安全获救。 市民苏小姐是一个五岁女儿的母亲,对于婴儿在医院被盗事件发生后,一直很关心婴儿的母亲,听到婴儿已被找回并被送回母亲怀抱,终于可以为婴儿的母亲感到幸福了。她说,自媒体报道婴儿在医院被盗的消息发出后,当地市民无不关心,心弦都紧扣着,现在找回来了,市民们也终于松了一口气,都为此感到高兴和称快。婴儿的爷爷致电本社记者称婴儿已回家,记者并被邀请去他家做客和参加婴儿弥月宴。 目前,被盗婴儿已被警方送回到母亲的怀抱,偷盗婴儿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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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宁德11月9日电 (李松 王锦熙) 得知女友怀孕便打起了贩卖亲生孩子的念头,儿子出生后未满月就以53200元卖给他人。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外公布,日前,该院审结一起父亲出卖亲生儿子的拐卖儿童案,对该案上诉人梅某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据介绍,被告人梅某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0元;被告人陈某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蔡某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张某被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经审查,2010年2-3月间,被告人梅某得知其女友怀孕,便企盼生个男婴贩卖,后多次带女友至医院进行检查,鉴别孩子的性别。同年6月间,其女友产下一名男婴,梅某即与被告人陈某联系,要求其帮助寻找收买人。后陈某得知被告人蔡某无法生育有意收养,遂将该男婴的基本情况及梅某的联系方式告知蔡某。 期间,蔡某自行与梅某多次商讨价格,因梅某要价人民币50000余元,蔡某无力支付而放弃收养。蔡某将此情况告知被告人张某后,张某因其弟弟夫妇无法生育,遂询问其弟弟夫妇是否有意收养,还委托蔡某继续与梅某商讨价格。 最后,梅某与蔡某商定以人民币53200元将男婴卖给张某弟弟夫妇,并约定在福鼎市医院接收男婴。6月22日,梅某、陈某在福鼎市医院将该男婴交给张某弟弟夫妇。 事后,陈某获得人民币1600元,被告人蔡某获得人民币300元。2011年3月11日,张某夫妇主动将该男婴送到福鼎市公安局,现该男婴已由被告人梅某的女友领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梅某、陈某、蔡某、张某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梅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而被告人陈某、蔡某、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陈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蔡某、张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
